*、项目编号:*****-2-F-H-****-****
*、项目名称:和县部分学校教室照明增亮设备 采购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投诉人 | 南京长源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北新区惠达路 9号A楼 |
被投诉人 | 和县教育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 5楼 |
相关供应商 | 无 | 无 |
投诉人:南京长源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惠达路 9号A楼
被投诉人:和县教育局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 5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中部分参数设置属于变相将企业经营年限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条第(*)项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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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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