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京台高速公路蚌埠至合肥段改扩建涉铁立交工程项 目经理部
黄砂、碎石采购招标投标报价和结算补遗公告
招标编号:****(****)-*******-****-***-**
5.合同结算和付款
5.1物资投标报价规则及结算方式
5.1.1黄砂(黄砂(**-**包件)结算执行浮动价。
1、黄砂投标单价(**)=(投标基准价(**)+综合费(N))*(1+税率)
(1)投标单价(简称“**”):投标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
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含**%税率的*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基准价**:本次招标黄砂投标基准价统*以****年3月份刊发的《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建筑材料市信息价-3月份》蚌
埠地区天然中粗砂不含税价为准(见下表)。此单价仅用于本次招标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
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投标基准价 |
黄砂 | 细度模数 2.6~3.2 | ***.**元/吨 |
(2)综合费(N):N为投标人将黄砂运至招标人工程施工标段内指定工点的综合费(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等,由供应商根据本
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合同期内,综合费不再变动,此项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施工工地。
税率:为**%的增值税税率。
2、黄砂结算单价(**)=(网价(**)+ 综合费(N))*(1+税率)
(1)结算单价(简称“**”):结算单价指每供应周期招标物资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交货后**,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
(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2)网价(**):是指黄砂到货当月《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材料市信息价》蚌埠地区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
3.7~2.***/******)不含税价。
(3)综合费(N):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所报的综合费,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4)税率:为**%的增值税税率。
(5)供应结算周期:上月**日至当月**日(含**日)为*个供应周期。
(6)合同《订货明细表》中含税到站单价=(投标基准价(**)+综合费(N))*(1+税率)。
5.1.2碎石(碎石(****包件)结算执行浮动价。
1、碎石投标单价(**)=(投标基准价(**)+综合费(N))*(1+税率)
(1)投标单价(简称“**”):投标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
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含**%税率的*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基准价**:本次招标碎石投标基准价统*以****年3月份刊发的《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建筑材料市信息价-3月份》蚌
埠地区碎石不含税价为准(参考下表)。此单价仅用于本次招标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
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投标基准价 |
碎石 | 5-**** | ***.**元/吨 |
碎石 | **-**** | ***.**元/吨 |
碎石 | **-**.*** | ***.**元/吨 |
(3)综合费(N):N为投标人将碎石运至招标人工程施工标段内指定工点的综合费(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等,由供应商根据
本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合同期内,综合费不再变动,此项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施工工地。3种规格的碎石综合费
无需保持*致,综合费数值需填写整数。
(4)税率:为**%的增值税税率。
2、碎石结算单价(**)=(网价(**)+ 综合费(N))*(1+税率)
(1)结算单价(简称“**”):结算单价指每供应周期招标物资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交货后**,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
(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2)网价(**):是指碎石到货当月《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材料市信息价》蚌埠地区5-****碎石、**-****碎石、**-
**.***碎石的不含税价。
(3)综合费(N):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所报的综合费,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4)税率:为**%的增值税税率。
(4)供应结算周期:上月**日至当月**日(含**日)为*个供应周期。
(5)合同《订货明细表》中含税到站单价=(投标基准价(**)+综合费(N))*(1+税率)。
5.1.3 计量方式
黄砂采用招标人理论配合比用料*((1+损耗系数)。损耗系数)。计量方式:招标人次月根据上月实际加工生产混凝土数量结合对应强度配合比计算
黄砂数量,【混凝土方量*理论配合比*(1+损耗系数)作为当月结算数量(约定损耗系数:砂为3%)】此数量作为最终结算量。
碎石采用招标人理论配合比用料*((1+损耗系数)。损耗系数)。计量方式:招标人次月根据上月实际加工生产混凝土数量结合对应强度配合比计算
黄砂数量,【混凝土方量*理论配合比*(1+损耗系数)作为当月结算数量(约定损耗系数:碎石为1.5%)】此数量作为最终结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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