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东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银山镇片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
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年东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银山镇片区;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银山镇;
2.4建设规模: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施工及有机肥、管材和电缆采购。
2.5工期要求:*、*标段***日历天,*、*标段:接甲方通知后**日历天内到货;*标段:接甲方通知后**日历天内到
货;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年东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银山镇片区施工*标段;
*标段:****年东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银山镇片区施工*标段;
*标段:****年东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银山镇片区电缆采购;
*标段:****年东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银山镇片区管道采购;
*标段:****年东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银山镇片区生物有机肥采购。
注: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报*、* *、*标段,但只能中*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总控制价****.***元,其中*标段控制价***.*******元,*标段控制价***.*******元,*标段控制
价**.******元,*标段控制价**.*****元,*标段控制价****元;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1.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
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标段:
3.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2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标段
3.3.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且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服
务的能力;
3.3.2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免登记的除外),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3.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
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
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办理模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
宜请与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
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
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
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东平县银山镇驻地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号
联系人:***
电话:****-*******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
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
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
(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
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
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人秘科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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