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已由南平市水利局、南平市财政局以《南平市水利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南水建设【****】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投资**%,自筹资金投资**%,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元;
2.3 产业类型:第*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综合治理河长6.*****,建设护岸总长5.*****,河道疏浚4.***。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个月(***日历天)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至****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8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年5月7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招标人: | ***************** | ||
地 址: |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号, | 邮 编: | ******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顺昌县城南东路***号, | 邮 编: | ******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 | ||
网 址: |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 | ****-*******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 址: | 顺昌城南东路***号交通大厦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 | ||
地 址: |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号 | ||
联系电话: | ****-******* | ||
****年4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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