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以单*来源方式,对*************-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成交信息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滨海民营经济成长示范基地创意中心A座****室***号
3.成交金额:******.**元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物业管理
*、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永锋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号金融广场大厦A座***楼
3.采购人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为履行好共建内容,按照局党组指示要求,将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延长线环岛西路**号(原西青区环岛西路**号梅江大岛)作为能建中心办公用房,承租面积为****平方米,包括负*层、*层、*层部分区域。并于****年进驻办公。前期该楼已由*******************实施管理提供物业服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条“*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故采用单*来源方式继续采购*******************提供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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