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苏人社发〔****〕**号)要求,经资格审核、专家评估、审议评估结果和公示,评出了****年度全县*星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家、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家,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告。
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机构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人社部门将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跟踪评估,并根据跟踪评估情况作出相应的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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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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