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泰山区森林防火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次)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交易中心编号:**-**-********-** 项目名称:**** 年泰山区森林防火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提高泰山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强化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和火情早期处 理能力,确保扑火兵力高效投放、快速处置到位等。做好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抢险救援、资源保护、值班备勤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预防和“打早、打小、打了 ”工作目标。保持森林防火形势安全稳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 “信用山东”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 年 4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4 月 23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进行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务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且信息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信息保持*致。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拟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 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 办 理模块中《**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 心 **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 ** 号市民之家*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服务台。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 统*认证平台办理注 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 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5月7日9点**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 号鲁财库(****)**号、财库 [**** ]**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 号通知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 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 行政监督部门: 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方式:****-*******。 3.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 联系人:王金栋 联系方式:****-*******。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 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 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 录“*****://***.************-**.**/”了解相关政策。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 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 ** 号 B 座 *** 室 联系方式:****-*******(王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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