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盐化公司职工餐厅、公寓服务业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联合盐化公司职工餐厅、公寓服务业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联合盐化公司职工餐厅、公寓服务业务
招标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4年3月**日
*、招标内容(明细):
见招标公告 。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4年4月**日
评标地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东楼**5评标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推荐中标候选人: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年,含税) | 共计得分 |
1(职工餐厅、公寓服务业务) | 1 | 河南清源德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 | **.** |
2 | ******* | **.** |
*、公示期:***4年4月16日-***3年4月19日**时**分;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本招标公告在*************》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米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业主单位名称:****************;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业务*部(河南省平顶山市平安大道**号,*******************室)
*部联系人/电话:
*** ****-******* 陈新岩****-******* /***********
电子邮箱:***-***@******.**
财务电话: ****-******* (财务事项)
公司网址:***.******.***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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