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哈拉沁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施工已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哈拉沁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新城区哈拉沁沟老爷庙至哈拉沁村段 2.3 建设规模:①河道生境与生物栖息地修复工程:在现有河道内进行生态化修复,修 复面积为 ****** ㎡;②生态护岸工程:建设生态护岸 *****;③河道生态涵养床工程:在易 水土流失及冲刷区域建设生态床,建设面积为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 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2)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7 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 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上午 **:**,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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