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肥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共对复肥、磷肥、氮肥、有机肥料(含有机类肥料)等4种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家企业生产的**批次产品,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7个市(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T*****-****《复合肥料》、**/T *****-****《过磷酸钙》、**/T ****-****《尿素》、**/T ***-***1《有机肥料》、**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家企业1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产品;*是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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