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谈判工作已经结束,共有3家谈判响应人递交了谈判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评审,共否决0家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所有成交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现将成交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4 - ** 至****- 4 - ** 止),具体如下:
成交候选人 | 第*候选人 | 第*候选人 | 第*候选人 |
谈判响应人名称 | ****************** | **************** | ************** |
报价(*元) | **.0 | **.5 | **.2 |
评分情况 | **.** | **.** | **.** |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 | 党晨席 | 张细良 |
执业证书编号 | 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承诺质量目标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承诺工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通过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审查止。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通过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审查止。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通过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审查止。 |
根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的《小额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招办函〔****〕**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异议后*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异议供应商对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日内向集团公司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
日期:****-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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