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成交信息 第1包 :
*、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单*来源采购人员: ***(采购人代表)、夏*强(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金额****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费率0.8%,成交金额***-*****费率0.**%。此费率为差额累进费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号、**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单*来源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自****年起租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座作为办公用房至今。由于各设施配套已根据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大厅及办公用房需要匹配成熟且地理位置和办公条件等方面均符合本项目要求,为减少资金重新投入,顺畅高效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满足日常业务办公需要,拟继续租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座*层、*层、配套用房(**座地下负*层档案库*间、工具间*间、餐厅、大堂无人审批超市)为办公地点。**********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座办公用房所有权经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内容“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规定,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 ****年4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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