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胜地民俗体育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胜地民俗体育广场建设项目已由*****************以采购计划备-【****】-*****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对龙井胜地民俗体育广场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采购。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井胜地民俗体育广场建设项目;
2.2招标规模和范围:主要有路面铺装、景观工程(台阶及花池挡墙)、管道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小品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1个;
2.4总投资:***.****元;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2.6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胜地村;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年5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4年8月**日;共***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园林绿化方面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财务要求:
近*年度(****-***3)财务状况良好。
3.3 信誉要求:
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年(****年3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至****年4月**日(周*、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时,下午1:** 时至 4:**时(北京时间,下同),须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购买**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照附件1格式);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照附件2、3、4格式);
(4)招标文件款发票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或普票),文件邮寄地址。
4.2招标文件每套***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账户(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龙城分理处,账号:**** **** **** **** *****,行号:**** **** ****),转账备注须注明**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以邮费到付方式邮寄。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4月**日**时**分,地点为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楼)。
5.2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元。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 基本账户中,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龙井市海兰路***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楼
联系人:*** 电话:****-*******
采购监督机构:*****************
龙井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信函举报******@***.***
**************
****年4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