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川省南部县分公司 | 南部县南隆镇蜀北大道***号 | 单价:***.**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川省南部县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站式”集约化送达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1、送达合格案件标准: 按照送达时限完成各项送达的案件,记10分,全额结算; 2、送达瑕疵案件标准: 超出送达时限完成各项送达的案件视为送达瑕疵案件,记8分,根据案件送达情况,按照50%-80%结算费用; 3、不合格送达案件标准: (1)因供应商驻场人员在送达过程的言语、行为与当事人起冲突导致信访案件; (2)因供应商驻场人员送达不标准、不规范,送达方式不当,导致案件程序、质量差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进入再审); 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案件,记0分,不结算案件费用,并按件扣除5%-10%的服务费。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 |
蒲江海(采购人代表)、陈星、何鹏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1.5%进行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南部县金葫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远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部县桂福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川远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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