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伊春电信伊春市金林区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比选
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
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伊春市金林区应急管理局拟使用采用高效、稳定的网络安全设备和软件,以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1.2采购内容:伊春电信伊春市金林区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项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金额:******.**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服务支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
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1.5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单项合同。
1.6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次性支付。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1.8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元,参选人未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比选项目参选。
2.1.4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
(**)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标包或未划分标
包的同*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 ***年**月1 2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
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
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
3 | 参选人抵税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9 | 电子邮箱 | |
注:1.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 |
9 | 电子邮箱 | |
注:1.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 人承担。 |
4.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每套售价“0”元。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
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
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
件。
7.2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证书在使用时有效。**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
引-**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 **_*******@************.**(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 比选代理机构:************
分公司
地 | 址:伊春市伊春区前进办林都大街 | 地 |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号 |
北侧中国电信
地 | 址:伊春市伊春区前进办林都大街 | 地 |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号 |
北侧中国电信
邮 | 编:/ | 邮 | 编: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孙伟芳、翟国涛、张 | ||
元、陈丽娜
电 | 话:【/】 | 电 | 话: ***********、*********** | ||
传 | 真:【/】 | 传 | 真: |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 | 址: | /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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