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窗帘、布帘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出具的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出具的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现因财政部门未恢复采购活动,不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2、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名称:*******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段****号5楼9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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