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号)文件要求,学校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并组织了选聘工作。经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线上面试等环节,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排序 | 专业 | 性别 | 学历 | 岗位 | 备注 | |
1 | 吴雄辉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男 | 本科 | 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科研助理 | 拟录取 |
2 | 鲁锦怡 | 预防医学 | 女 | 本科 | 拟录取 | |
3 | 汪晓溪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女 | 本科 | ||
4 | 潘怡 | 土耳其语 | 女 | 本科 | ||
5 | 王敬鸣 | 生物技术 | 女 | 本科 |
公示期5个工作日。
若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正常报道,则递补录取。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年4月**日前向人事处、科技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科技处****-*******
人事处****-*******
人事处 科技处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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