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富县寺仙塬塬面保护工程****年度(施工标项)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里铺支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富县寺仙塬塬面保护工程****年度已由延安市水务局《关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富县寺仙塬塬面保护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规计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富县寺仙塬塬面保护工程****年度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建发〔****〕**号),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改建涝池7座,沟头回填整治1处,沟头防护6.****,涝池绿化7处,沟头回填整治绿化1处,沟边埂绿化*****。改建生产路长**.**,涝池周边生态整治2处。封禁补植治理面积***.*****。疏林补植4.***株,管护人员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负责人须具有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年4月 **日8时**分至****年4月**日8时**分,使用**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5月7日9时**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人:段秀云 电话:***********
代理单位:*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拓姣姣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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