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智慧养护院)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号::*********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项目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 督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失能智慧养护院)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伊春市青山大街南侧,种子库北侧,新昊酒店东侧。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床位***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对********(失能智慧养护院)建设项目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 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要求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年1月至**** 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 人员。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 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如有 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 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 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其他
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 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系人:***
举报电话:****-*******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号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地址:伊春市乌翠区太阳雨阳光城小区1号楼3层正北方向***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双子金座9楼
联系人:***
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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