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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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_****新(合格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乐县沙子镇协中村委格水塘自然村****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平乐县沙子镇协中村委格水塘自然村****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首次公告日期:***4年**月**日 *:澄清内容: 1、原投标邀请书:“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因平台原因暂不能进行不见面开标,所以本项目必须由投标人持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锁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规定的开标地点到现场参加开标。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3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2.0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制)×*** %(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制)×0 %(取**%-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复核。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 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 中查询。现更正为: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 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 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 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3、设区市级诚信 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 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 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 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 分计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制)×**%(招标控制价 1 *元以上取 **%-***%,1 *元以下取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 价分(*分制)×**%(招标控制价 1 *元以上取 **%-0%,1 *元以下取**%-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 和为 ***%,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 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 ”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 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均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 特此公告。 招标人:********** ***4年4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4年4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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