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
凯越煤化***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大型设备吊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招标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年**月**日开始,公示*日。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 |
标段(包):凯越煤化***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大型设备吊装服务 | ||||
第1名 | ************ | **,***,***.9 | 设备吊装准确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为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最后*台设备吊装结束时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第2名 | 中石化第*建设有限公司 | **,***,***.8 | 设备吊装准确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为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最后*台设备吊装结束时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第3名 | 中化*建集团有限公司 | **,***,*** | 设备吊装准确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为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最后*台设备吊装结束时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以上 3 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所提异议的内容;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
联系人: ***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路**号延长石油招标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
电话:***-********转分机号****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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