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新城区域*岛路以西道路、下水道、护栏*星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建设的****年新城区域*岛路以西道路、下水道、护栏*星维修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年4月9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王 峰,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邬亚波,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徐中秋,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评标纪要:在商务标第*部分评审时,浙江*臻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刑凤苗*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截止至****年3月**日,已过期,该电子证书无效。经不见面系统质询,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条款—(2)商务标第*部分评审内容—第⑥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致认定,否决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在商务标第*部分评审时, 浙江荣裕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拟派本项目质量员毛森军****年1月、2月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经不见面系统质询,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条款—(2)商务标第*部分评审内容—第⑥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致认定,否决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在商务标第*部分评审时,绍兴向南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胡芳芳*级注册建造师未在其复制件个人签名处签名。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条款—第3条规定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条款—(2)商务标第*部分评审内容—第⑥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致认定,否决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4月**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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