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发农经[****]****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法人为 **************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措施,使左堤达到**年*遇的设计防洪标准、“**.8”实际洪水的校核防洪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招标内容为堤防加固、堤防薄弱段治理、堤顶道路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以及相应计划工期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指);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本项目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献县水务局,联系人:张振楠,联系电话:0317-6010518。 8.1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的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资格确认。 8.2潜在投标人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成交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通过惠招标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5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为基数按工程类计算计取。 8.6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收费标准:概(估)算<30万收费300元;30万≤概(估)算<100万收费600;100万≤概(估)算<500万收费900元;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1000元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之前任意时间均可缴纳平台使用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 **:** 至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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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中华大街**号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献王大道**号-6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号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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