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鉴定、评估、测绘等第*方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喀左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鉴定、评估、测绘等第*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喀左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鉴定、评估、测绘等第*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信息:****年4月1日。
*、更正信息
原供应商须知表**.1谈判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
开户行:朝阳银行喀左支行
现更正为:
开 户 名: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朝阳银行喀左支行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其它采购公告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请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携带**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利州街道滨河南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凌河街*段滨河水城**号楼***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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