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川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对****年第*批拟立项的**项县列科技计划项目予以公示。如对项目有异议,请于****年3月**日**时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县科技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具体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具体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对于反映的相关情况,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单位名义反映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均不予受理。如不存在影响立项的问题,将按有关程序下达项目立项计划。
公示时间:****年3月**日至3月**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县科学技术局
电话:****-*******
地址:泾川县新建街**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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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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