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吉县西苕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安吉县上墅小学教学设备及空调等电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预算(元) | 总预算(元) |
* | 办公室家具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专用教室及功能室设备 | 1批 | ******* | |||
* | 空调等电器设备 | 1批 | ****** | ****** | |
备注 | 1、报价时不得超过各项预算及总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可以同时参投多个标项,但最多只能中标*个标项。本项目按照标项顺序确定中标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4年4月7日至***4年4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号*楼);投标人可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3、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证合*”的营业执照或“*证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份);
(4)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4年4月**日9:0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拥军路***号)。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4年4月**日9:00时整。
开标地点: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拥军路***号)。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账户不得汇缴报名费):
投标保证金(不同标项分开缴纳):标项*:*****元,标项*:****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帐 号:********************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西苕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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