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连池市智慧水务及改善供水服务保障居民饮水安全项目 已由*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暂估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连池市智慧水务及改善供水服务保障居民饮水安全项目暂估价招标。
2.2建设地点:*大连池市青山街道。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控制中心、智能水表、水质检测系统等暂估价招标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2.4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产品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元。
2.9交货地点:*大连池市青山街道(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从投标
截止日起算前*年)无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果有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
4.2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次招标文件,下载*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7.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大连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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