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已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号、永发改招标核[****]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清县城区内。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管道疏通120公里、建设调蓄池5座、建设排水泵站4座、采购排水设备15台/套、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概算总投资6177.6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62.41万元。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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