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2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潜山市立医院新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采购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潜山市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号浙商创业大厦A幢***、***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品牌: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数量: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单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
*、评审专家名单:柏向阳、程金兰、蔡莺、周燕、王业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及招标文件约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注:&**;1&**;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2&**;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3&**;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4&**;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南岳路与乔公路交口西北***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评标情况*览表
4.业绩、奖项等有关证明资料
5.分项报价表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4小时**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4小时**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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