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服务项目招标
第 2 号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在****://****.*****.***.**上发布第2号补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和第1号补充文件有不*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4年4月2日
第2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第1号补充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回收(或城市垃圾经营性服务或餐厨垃圾处理等相关范围)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更正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的获取”中“****年3月**日上午8:**至****年4月**日**:**”更正为“****年3月**日上午8:**至****年4月**日上午**:**”。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递交”中“****年4月**日**:**”更正为“****年4月**日**:**”。
*、原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中“****年3月**日上午8:**至****年4月**日上午**:**。”更正为“****年3月**日上午8:**至****年4月**日上午**:**。”。
*、原招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中“****年4月**日上午**:**止(北京时间)”更正为“****年4月**日上午**:**止(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中“****年4月**日上午**:**~**:**”更正为“****年4月**日上午**:**~**:**”。
*、原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中“****年4月**日上午**:**整(北京时间)”更正为“****年4月19日上午**:**整(北京时间)”。
*、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第1号补充文件不*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浙江*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瑞安市瑞祥新区院士路***号 | 地 址: | 瑞安市安阳南路***号4楼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监管单位:**********
地址:瑞安市新湖春晓玉澜苑**号楼新湖商务大厦8-**层
邮编:******
联系人:***
投标受理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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