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与辟谣工作服务项目
单*来源公示
*、采购人:********************
*、项目名称: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与辟谣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不断扩大,其中不乏涉聊违法不良信息和各类谣言。这些有害信息不仅误导公众,损害个人和企业的声誉,还可能引发聊城社会负面情绪,破坏聊城社会稳定。
*********是由聊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整合组建的。奋力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他们的举报、辟谣平台矩阵包括平台官方网站、聊城新闻网辟谣频道、新聊城***辟谣频道、视频号辟谣专栏、抖音辟谣专栏等,形成了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的举报和辟谣体系,且具备聊城独家电台录制和推送技术和平台,我单位拟与*********合作,通过广播、日报、晚报等传统媒体进行举报、辟谣平台宣传推广,确保辟谣信息、举报途径能够触达各个年龄层和不同需求的用户。
基于以上理由,我单位申请对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与辟谣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单*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符合从唯*供应商采购规定,本项目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
*、公示期限:***4年4月2日至***4年4月9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方式:***********/***********
链接:*****://***.*****.***/s/***********************?***=****
提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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