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3标段广告制作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
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3标段项目经理部 |
招标人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 |
工程项目名称 |
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3标段 |
分包工程名称 |
广告制作工程 |
施工地点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 |
工作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3标段现场标准化焊接劳务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委托乙方于甲方施工期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广告牌、标识牌、喷绘宣传画面及条幅等施工宣传品的制作安装服务等相关的工作以及招标文件中虽未明确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与之相关的全部工作,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般风险等。 |
拟开工日期 |
***4年4月**日 |
拟完工日期 |
***5年9月**日 |
资金来源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和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占**%,国内银行贷款占**%。 |
预算金额 |
含税*******.**元 |
发布日期 |
***4年3月**日 |
报名截止日期 |
***4年4月9日 |
对投标人的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应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和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 2.投标人必须符合*流*致要求,可以正常办理抵税手续。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投标人须具有完成近*年本招标类似工程业绩(含正在实施工程)。 7.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8.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完成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3标段广告制作相关工作内容。 9.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解释权。 **.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未完成的项目,寻找其他单位完成,相关费用从结算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及其他任何要求。 |
补充说明 |
(*)提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质量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开户行等公司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2、信誉承诺资料盖公章法人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投标人选择: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时出具法人委托书。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人民东路***号长房东云台写字楼中铁长规大厦6楼办公室 夏子域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