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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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龙游客运中心2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龙游县环城西路***号(新华书店*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3、质疑监督人信息 名称: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路9号 联系人:*** 监督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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