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元,占 0%。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元) | 采购合同 |
---|---|---|---|---|
1 | 石泉县中小学虚拟实验室教学服务项目 | 设置专门采购包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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