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韦集镇陈圩中心村环境生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韦集镇陈圩中心村环境生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皖农函(****)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灵璧县韦集 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2建设规模:灵璧县韦集镇陈圩中心村环境生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绿化、景观、管网、照明等,具体详见施工 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元。
2.8其他:合同签订后,中标方进场后付至合同总价**%;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审计结束后支付审定价款的** 0%;施工单位在审计款拨付前需缴纳审定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1 年(自竣(交)工验收之日起算),无质量问题 *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本项目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中签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有已公示中标项目,虽已履行完变更手续 但原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也视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人员,且须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前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年**月**日**时**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4.3.1用**锁登录如下地址****://**.***.***.***:****/********/***********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 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
提交 5.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提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4 月 ** 日 **时 ** 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 投诉
6.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建管股 | ****-******* | 灵璧县钟灵大道 |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 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合肥市滨湖区玉龙路****号湘江国际大厦**楼
联系人:孙镇长联系人:李工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年 3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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