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中心城区北部排涝系统工程(*期)(***)工程总承包变更及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大通湖区中心城区北部排涝系统工程(*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3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相关答疑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号3.2.4中明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分项价及单价均不得高于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因未公布招标清单,本项目是否只需填写招标文件 ****中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如需自行编制投标报价文件,请公布清单控制单价及相应报表内容。
答:招标文件第*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款“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分项价及单价均不得高于以上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修改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建安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款公示的**,否则,投标报价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清单。请投标人根据自行设计的施工图纸,按招标文件“第*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 ”相关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2、本项目中,部分事项明确了暂估单价,但未明确工程数量及暂估价合计金额。如需对此部分**控制,请公布相应报表内容。
答:此部分**不作要求。
*、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新的澄清文件。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均不变。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大通湖区河坝镇;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 ** 号麓谷企业广场 ** 栋 5 楼;
联 系 人:**、吴冰、陈毅;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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