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实施“咸安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该项目于***4年3月**日9时00分,在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咸安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咸安经发集团网
公告时段:***4年3月**日至***4年4月1日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4年3月**日
评标地点: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室(咸安区银桂路***号5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徐娟、陈小玲、徐红云、王新林、郑志国(组长)
*、中标信息:
1、中标人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元(大写:************元*角*分,下浮率为:3.10%,其中暂估价和暂列金不下浮)
3、工期:***日历天
4、项目经理:***
5、中标人地址:咸安区银桂路***号***、***室
*、成交通知书领取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1单元**楼)
*、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文件标准的**.**%(含6%增值税,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出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有权在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扣减相应的税差),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1.**(*元)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时段内以书面形式向咸宁市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事项: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银桂路***号
联系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1单元**楼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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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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