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动力电池材料加工和电池梯级利用及资源化中心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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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新能源电动力电池材料加工和电池梯级利用及资源化中心项目*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电动力电池材料加工和电池梯级利用及资源化中心项目*标段已由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沧港经备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路以北、通*路以西;2规模:原材料库、拆解黑粉联合厂房、综合站房、门卫等,建筑面积合计约为*****㎡;3计划工期:***日历日;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5质量标准:合格;6标段划分:无;7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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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新能源电动力电池材料加工和电池梯级利用及资源化中心项目*标段更正公告
新能源电动力电池材料加工和电池梯级利用及资源化中心项目*标段于****年3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 年4月**日 9时**分。 现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澄清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为河北省****年定额标准制作,请各投标人按此标准制作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含税)”更正为“2.2.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其余不变。
*********** ****年3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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