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 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
(2)建设地点:工程治理范围为沧县***国道下游至沧县黄骅市界治理长度**.5公里。
(3)建设内容: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4)工程质量:优良。
(5)标段划分: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共分为*个标段;(6)计划工期:**个月。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水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5)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8)其他要求:①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年**月至今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 的证明为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③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委采取盲抽方式,从河北省统*评标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④本标段招标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中有关规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
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年3月**日9时**分至****年4月8日**时**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全流程)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远程在线参与开
标,无需投标人来开标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4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
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童南大道**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利华巷8号高远丽都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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