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区农林水务局****年度绿化管养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农林水务局****年度绿化管养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农林水务局****年度绿化管养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无
*、其他补充事宜
1、问: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人荣誉要求:“自****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花境或花展项目获得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的:乡(镇)、县(区)级的,每提供*个得1分;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花镜或花展类项目荣誉属于特定荣誉,数量较少。我单位提供获奖项目包含花镜或花展内容并附上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获奖项目包含花镜或花展内容,且附有颁奖单位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盖章的获奖项目包含花镜或花展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认可;同*个项目获得多个荣誉(或奖项)的,仅以最高分计取*次,不累计得分。
2.问:招标文件要求:“自****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企业或优秀单位或优秀企业奖项(或荣誉)或先进集体或优秀集体的,乡(镇)、县(区)级的,每提供*个得1分;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由安徽省林业局颁发的“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期7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5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1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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