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文旅局****年图书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巢湖市文旅局****年图书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晓月中路**号
中标费率:**%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纸质图书 |
品牌 |
出版社 |
规格型号 |
出版社 |
数量 |
*批 |
单价 |
定价***% |
*、评审专家名单
吴勤、陈先富、李敏、孟凡萍、王光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 )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巢湖市文旅局****年图书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姥山路1号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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