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主城区员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采购,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1 项目名称:主城区员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采购。
1.2 项目编号:*********。
1.3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估含税总金额(*元) | 合同有效期 |
主城区员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采购 | 重庆移动主城区全年员工食堂食材(生鲜蔬菜、粮油干副等)物资配送、售后服务,预包装食品、日化用品等销售与售后服务。 | **** | ****年5月1日至****年6月**日 |
说明:服务范围:重庆移动主城区各食堂,包括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西永、水土、城*、城*歇台子、城*石桥铺等(含城区分公司食堂)服务内容:配送肉类(含各类鲜肉、冻品、水产、家禽、蛋等)、蔬菜水果类(含各类蔬菜、水果等)、粮油干副类(含油、米、面粉、面条、米线/粉、各类调料、干货和其他类物资)、食堂用各类消耗品(含保鲜袋、保鲜膜、筷子等)、乳制品、其它类(含预包装食品、日化用品等)。 |
1.4 标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1划分4个份额,标包2不划分份额,具体如下:
标包 | 产品类别 | 预算总金额 | 份额1 | 预算金额(*元) | 份额2 | 预算金额(*元) | 份额3 | 预算金额(*元) | 份额4 | 预算金额(*元) |
1 | 食材服务:蔬菜、水果、肉类、粮油干副类、消耗品类
| *****元 | **% | ****.** | **% | ***.** | **% | ***.** | **% | ***.** |
2 | 食堂超市商品服务:干副、预包装食品、日化用品、乳制品等 | 收取管理费:每月管理费报价比例不得低于月销售额的**%。 | **** |
1.5 限价说明: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第*章 应答*览表”。标包1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标包2每月管理费报价比例低于**%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6 服务周期: 1年2个月,****年5月1日至****年6月**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包1(食材服务):
2.1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清晰、完整、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提供****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与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食材配送服务合同,累计配送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5*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合同金额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任*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致,如不*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甲乙双方盖章的证明合同总金额的材料或合同期内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发票累计金额(含税)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 场地要求:
应答人须在星光*路2号**公里范围内具备分拣和冻库场地,分拣场地面积不低于****㎡、冻库不低于***㎡ 。
(1)提供分拣和冻库清晰、完整、有效的房产证或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提供分拣和冻库场地距离星光*路2号**公里范围内的证明材料(如高德、*度地图截屏)。
2.4 经营情况承诺函:应答人存在经营情况承诺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应答将被否决。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标包2(超市运营服务):
2.1企业资质: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清晰、完整、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2 经营资质:应答人经营范围应包含批发、*售预包装食品、粮油制品、副食品、饮料、其他食品、乳制品、*售水果,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无注册经营范围的,由参选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
2.3 业绩要求:提供****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签人签订的自有卖场商品采购/销售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均须包含乳制品类、粮油类、日用*货类、预包装食品等,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元。提供同*品类采购和销售合同无法判断是否为同*批货品的,采购和销售合同业绩不重复计算。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合同金额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任*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致,如不*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甲乙双方盖章的证明合同总金额的材料或合同期内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4 场地要求:自有卖场在重庆主城渝北、江北、渝中、南岸、沙坪坝区、*龙坡区不少于3个,每个卖场面积不少于****平米。(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房产证或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5 经营情况承诺函:应答人存在经营情况承诺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应答将被否决。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潜在应答人,在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应答人须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需要在官网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寻找招标项目右侧的“更多”,进行“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查询(可能存在项目名称*致的情况,请注意项目编号是否*致),找到项目点击“立即投标”,“立即投标”界面进入后选择标包信息后点击“立即购标”,进入界面后“费用信息”选择电汇后勾选“标书费”*行,再点击“提交支付”,标书购买费汇至以下账户,应答人付款后并将汇款凭证(汇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提交支付”界面上传。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发送至应答人注册时填写的邮箱。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 **** **** ***
注:1、应答人须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注册、购买比选文件并缴费,否则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应答。比选文件每套每标包***元,应答人须按标包缴纳比选文件费,售后不退。
2、应答人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后,在选择标书费用支付方式和打印“购标登记表”时,系统中会出现“平台服务费***元”的支付按钮,供应商无须理会该费用,也无需支付该笔费用。如因供应商误操作缴纳了该笔费用,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网上注册、投标保证金支付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服务热线:***-********,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至**:**,下午**:**至**:**。
4.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开标室(地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双鱼座A栋5楼))。本次比选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时间、同*地点进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采 购 人:*************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路4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5-1(双鱼座A栋5楼)
联 系 人:梁雁翔 张芸仪 刘志军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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