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界首市泉阳镇张楼村****年创业车间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3.6履约担保 现更正为: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合同价的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缴纳时间:合同签订时;退还时间:履约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在退还时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泉阳镇富民路1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置地创新中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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