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怀远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2.标段名称:怀远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3.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的投标报价(建安费报价)和投标报价(勘察(测)设计费报价)中:“若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 范围内,则本次招标失败。”
现修改上述内容为:
“若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 范围内,则本次招标失败。若仅*名投标人建安费和勘察(测)设计费有效投标报价同时在相应的**~**范围内,则对该投标人进行合格性评审,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文件中如有其他表述与本补遗不*致的地方,均以此补遗内容为准,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 标 人:**************
地 址:怀远县榴城镇禹都大道与榴花路交叉口西南角怀远金融中心
邮 编:******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方兴大道高速时代广场 ** 楼 ** 层
邮 编:******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张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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