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油池清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油池清理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3家供应商:*************、深圳市安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支付上限为*****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服务期限: 预计4月初至****年**月**日 (*)服务范围: 光明街道机关食堂、迳口社区食堂、白花社区食堂、东周社区食堂、光明社区食堂、翠湖社区食堂、碧眼社区食堂。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支付上限:人民币*****元,响应报价按服务单次报价。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办党政综合办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 3月**日
备注:
*、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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