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宿州市第*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项目第*包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路路南
成交金额:*****.**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元/年
评审总得分:**分
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呈泰双子座B座9楼
成交金额:*****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年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消毒灭菌类产品 品牌(如有):祎康、健仕福(成交供应商);宿州众望、江苏申星光电(候选供应商) 规格型号:**%酒精****、**消毒液*****、碘伏消毒液****、酒精 **%****型号*****、免洗手消毒液*****、紫外线杀菌灯********(成交供应商);**%酒精****、**消毒液*****、碘伏消毒液****、酒精 **%****、免洗手消毒液*****、紫外线杀菌灯***(候选供应商) 数量:1项(成交供应商);1项(候选供应商) 单价:*****.**元(成交供应商);*****元(候选供应商)。 |
*、评审专家名单:王春华(组长)、王茜、贺思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南翔恒泰3区5号楼***号,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海南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南翔恒泰3区5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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