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元,占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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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鄯善县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 | 不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 | 0.** | 合同名称:鄯善县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
2 | 鄯善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0.** | 合同名称:鄯善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
3 | 鄯善工业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区)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0.** | 合同名称:鄯善工业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区)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
4 | 鄯善县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0.** | 合同名称:鄯善县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
部门(单位)名称: 鄯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鄯善石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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