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城区社会化停车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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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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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无为市城区社会化停车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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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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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无为市无城镇翠湖路与宝晋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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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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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7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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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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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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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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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称 |
芜湖广业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国策众合(北京)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芜湖市安捷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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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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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庞龙(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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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道路桥隧中级(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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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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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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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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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业绩:****.7.**签订,芜湖市湾?b区新芜开发区凤鸣路(中兴*路至阳光大道段)道路及排水工程,合同价 *******.5元 运营业绩:****.7签订,无为市巢无路货车停车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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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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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称 |
芜湖市羊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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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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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雷宇(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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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桥梁工程高级(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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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
工期 |
1**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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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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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业绩:****.2.**签订,无为市城乡*体化供水高沟区域供水工程(*期)配水管网工程,********.**元; 运营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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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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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称 |
****************(联合体成员、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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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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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冯宇(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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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市政道路(桥梁)高级(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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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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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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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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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业绩:芜湖市湾?b区红杨镇洋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标段),时间****-4-**;金额:********.4元;运营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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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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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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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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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M值:**%;基准价:*******.** 。样本值单位: 1.芜湖市羊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芜湖广业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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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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