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卷
*川省犍为县芭石独立工矿区小型集中供水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川省犍为县芭石独立工矿区小型集中供水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犍为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犍发改项目审【****】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犍为县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犍发改项目审【****】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犍为县芭沟镇、清溪镇、孝姑镇、石溪镇、双溪镇等。2.2 建设规模:新建犍为县芭石独立工矿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处供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等。2.3 勘察、设计工期:**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新建** 处集中供水工程及相关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1、勘察工作:包括地形图测绘、初勘、详勘及相关地勘报告等;2、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专家审查等;3、其他:为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而进行的其它相关工作及配套措施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水利工程设计业绩;(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投标人组成联合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开始登*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犍为县圣泉路 ** 号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 号锦巷兰台**栋 ****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投资项目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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