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成路(莲桂路-翰林路)市政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莲成路(莲桂路-翰林路)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公明街道,道路北起翰林路、南至莲桂路,全长约***.*** 米,红线宽 ** 米,为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桥涵、花岗岩道牙、标志牌、标线、隔离设施、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再生水管、通信管、燃气管、电缆沟、路灯、栽植行道树等。根据《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该方案设计范围位于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1)充分收集场地及周边已有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调查分析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 (2)调查场地及周边的地质灾害类型、特征、规模、分布规律、稳定程度,调查场地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人类居住及活动状况,评价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对评估区内及相邻产生的边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 (3)根据项目类型及特点,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加剧以及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4)综合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现状和潜在的地质灾害产生因素,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分析,按危险性大小划分区段;同时,对建设用地进行适宜性评价; (5)针对工程场地内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和危害程度,提出可行的防治措施或建议; (6)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送相关专家组审查并取得专家组审查合格。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 **:**至****-**-** **:**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 ***** 元 | ||||
7 | 结算方式: | 结算价按照《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取费指导**》(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年3月9日)的规定下浮**%计取,最高限价**.8*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份***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至*******@****.***.**政务邮箱。 | |||||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 | 有下列情形之*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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